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第一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0719-8687023

          科技发展科 0719-8653578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16号(邮编:442000)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清单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第一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