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第一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0719-8687023
科技发展科 0719-8653578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16号(邮编:442000)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清单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第一批十堰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清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