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5〕4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5〕4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级部门审核,现将2025年商洛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2日-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914-2312837

附件:商洛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名单

商洛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