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1〕2号),现将2024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扶持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按3:7比例分担,对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按1:1比例分担”的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联系人:何莳萍,联系电话:3168301。

附件:1.2024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安排计划汇总表

2.2024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安排计划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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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监知促函〔2024〕82号_附件1-3(以此件为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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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监知促函〔2024〕82号_关于下达2024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