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标志性项目替换,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专项试点标志性项目补充遴选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5〕1758号)和《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标志性项目替换遴选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推荐,市经信局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评审,产生了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标志性项目替换遴选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拟推荐排名前三项目作为替换项目,剩余项目按排名依次备选。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
联系人:王振巍,联系电话:89292061。
附件: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标志性项目替换遴选评审结果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7日
附件: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标志性项目替换遴选评审结果.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