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一县三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工信办装备〔2025〕4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辖区符合工业母机要求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2025年9月3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bhhyglk@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刘世毅,联系电话:2036601。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