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本《若干意见》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松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为松江“2+4”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营造优质创新生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意见。

2.问:本《若干意见》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本政策为松江科技创新领域政策体系中的总体性政策,以宣誓性、概括性条款为主,目的是为科技创新领域更具体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提供方向性指引。

3.问:本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政策包含4部分主体内容,共计11项条款。第1部分“构建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包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加强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3项条款,第2部分“统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包含“鼓励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建设”2项条款,第3部分“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包含“打造松江大学城科创源”“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3项条款,第4部分“建立全链条创新孵化和加速机制”包含“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张江高新区松江园高质量发展”“推动未来产业集聚发展”3部分内容。

4.本政策出台后,将会配套出台哪些细分领域的政策措施?

根据当前工作安排,与本政策配套,将针对科技企业发展等领域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后续亦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台其它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