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现将《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于2025年9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函邮寄至: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市民服务中心A306室资阳市科协科普部

2.联系电话:028—26580530

3.联系邮箱:956888586@qq.com

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8月25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培养科技创新后备力量,规范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以下简称“智培”项目)是指全市青少年在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类赛事中获得重要奖项的科创项目,由市政府予以通报,颁发项目入选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项目资金支持。

第三条“智培”项目管理工作由市科协会同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组建审核工作组,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申报审核、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智培”项目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项目支持标准

第五条“智培”项目每年申报审核一次,申报范围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科创项目,审核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

第六条“智培”项目重点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等有影响力赛事的获奖项目。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持标准为:

一、国家级赛事

(一)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科协主席奖”:学生10000元,辅导老师10000元

“专项奖”:学生7000元,辅导老师7000元

(二)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

一等奖:学生7000元,辅导老师7000元

二等奖:学生5000元,辅导老师5000元

三等奖:学生3000元,辅导老师3000元

(三)全国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优秀学生小组:学生2000元,辅导老师2000元

优秀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2000

二、省级赛事

(一)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四川省科协主席奖”且获得国赛“选手证”:学生6000元,辅导老师6000元

“四川省科协主席奖”:学生5000元,辅导老师5000元

“专项奖”:学生2000元,辅导老师2000元

“十佳科技辅导员”:3000

“优秀科技辅导员”:2000

(二)四川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

一等奖:学生2000元,辅导老师2000元

二等奖:学生1000元,辅导老师1000元

(三)四川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提高组一等奖:学生2000元,辅导老师2000元

提高组二等奖:学生1000元,辅导老师1000元

普及组一等奖:学生1000元,辅导老师1000元

普及组二等奖:学生500元,辅导老师500元

(四)四川省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学生小组作品

一等奖:学生1000元,辅导老师1000元

二等奖:学生500元,辅导老师500元

教师作品

一等奖:1000

二等奖:500

三、市级赛事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一等奖:学生800元,辅导老师800元

四、青少年科技创新类赛事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按获奖层次给予科创资金,支持学校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一)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席奖”1项及以上,或“专项奖”2项及以上的,支持50000元。

(二)获得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四川省科协主席奖”2项及以上,或“四川省科协主席奖”1项且“专项奖”2项及以上的,支持30000元。

(三)根据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类赛事获奖情况,确定不超过5所成绩突出的学校,各支持10000元。

五、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席奖”的教师,次年破格评聘上一级职称,由市、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六、同一题材、同一研究类型的作品项目在国、省、市同类比赛中同时获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不重复计算。

第三章入选条件

第八条“智培”项目申报者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九条“智培”项目申报者应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阳市市域内大中小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下同)、幼儿园在校学生、老师。

(一)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席奖”、各类“专项奖”获奖者;

(二)数学、物理等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者;

(三)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优秀学生小组、优秀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获奖者;

(四)四川省科协、省教育厅等主办的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四川省科协主席奖”、各类“专项奖”获奖者;

(五)数学、物理等四川省级学会主办的四川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六)四川省科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主办的四川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七)四川省科协、省教育厅等主办的四川省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学生小组作品、教师作品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八)资阳市科协、市教育和体育局主办的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一等奖获奖者;

(九)其他经审核工作组认可的项目。

第四章申报和审核程序

第十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推荐意见,附《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经各县(区)科协、教育和体育局会审核实后,报市科协汇总。

第十一条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提交审核工作组审议确认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年度入选名单。

第五章资金来源及使用

第十二条“智培”项目支持资金在市级“双创”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智培”项目审核、组织、颁证、宣传、科技教师辅导等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六章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市科协负责“智培”项目审核工作中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申报初审、宣传推进等工作,指导各县(区)科协开展宣传动员、项目申报等工作。

第十五条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申报项目初审工作,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学校将“智培”项目入选情况纳入科技教育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将“智培”项目支持资金纳入市级“双创”资金年度计划。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智培”项目所涉经费的保障工作。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智培”项目审核工作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审核工作中违反相关程序和工作纪律,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智培”项目审核过程中,凡确认申报者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审核工作组终止其资格。“智培”项目确定后,凡确认“智培”项目获得者存在弄虚作假,由审核工作组报市政府同意,收回入选证书并取消项目资金支持;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智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发〔2021〕16号)同时废止。如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本办法由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市科协负责解释、修订。

附件: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申请表


附件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申请表


作品名称贴照片处
申报者情况姓 名性 别民族出生年月
是否团员(少先队员)现学历类 别口幼儿园 口 小学生 口 初中生口 高中生(含中专、技校、职校)口 大学(含本科、高职类院校)
学校名称(全称)年级
学校联系电 话家庭联系电 话
家长姓名与申报者关系家长工作单位及职务
辅导教师姓 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职称联系电话
项目获奖情况该项目于 年 月 日在 (赛事)上获 类 奖。
申报承诺本人承诺此次申报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人签字:
专利申请号及授权日期申 请 号 批 准 号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认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申报者参赛时是否为在校的非成人教育的中小学校学生(含中专、技校和职校学生)。0是 0否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教务处章或校章均可)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辅导老师(或现班主任老师)意见本项目是否是申报者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成果。口 是 口 否 辅导教师(或班主任老师)辅导教师签名: 所在单位(学校)盖章:(或班主任)年 月 日
县(区)初审意见县(区)教育和体育局意见县(区)科协意见
市科协意见年 月 日
审核工作组意见年 月 日


备注:1.请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申报材料及材料清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存档,一份存主办单位。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激励我市青少年投身科技创新创造,不断培养壮大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根据规范评比表彰有关要求和国省赛事奖项调整情况,原《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已不适应赛事调整新情况,拟将原管理办法更名为《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并对有关事项进一步优化。

二、起草过程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对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类赛事改革情况进行了学习、请询,广泛吸收借鉴周边市州经验做法,到县(区)、学校进行了座谈调研,成稿后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县(区)等进行研究讨论,书面征求各县(区)及市级部门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21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项目定义、审核机构以及工作原则。第二章项目支持标准,共4条,对项目申报时间、申报范围、支持标准进行了明确。第三章入选条件,共2条,除基本要求外,明确了九类入选条件。第四章申报和审核程序,共2条,对申报和审核程序进行了明确。第五章资金来源及使用,共2条,对支持资金来源、使用进行了明确。第六章职责分工,共4条,主要对市科协、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七章监督管理,共3条,对项目审核中的工作监督、违规处理和资金违规处理等事项进行明确。第八章附则,共1条,对管理办法实施时间、解释修订权等事项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