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鉴于2022年3月7日印发的《佛山市高明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明府办〔2022〕2号)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该规范性文件,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