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和规范运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我局牵头对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的《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2〕156号)进行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gxjfck@zhuhai.gov.cn,或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门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内容。如认为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   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日

(联系人:李仲;联系电话:2216210)

附件:

1.附件1: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四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起草说明.doc

3.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