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介机构
补充15家黑龙江省2025年度具有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报告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附件9:符合条件的黑龙江省内中介机构名单”继续有效。
二、关于申报时限
延长本年度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2025年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本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不变。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