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企业及科研院所。

(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类高新技术企业及科研院所招收实习人员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其他企业招收实习人员为毕业年度内户籍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为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户籍高校毕业生、16-24岁户籍登记失业青年。

事项描述

提升青年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一)对通过认定的实习见习实训基地,每招用1名实习见习人员,给予基地每人每月1200元的岗位补贴及每人200元的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补贴,实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基地每留用1名实习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实习见习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实习见习协议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实习见习人员考勤记录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银行回单原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解除协议说明原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怀柔区实习见习实训基地就业奖励审批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留用人员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9-04至2026-12-3123:59:59

办理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科研院所凭法人营业执照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实习见习实训基地。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实习见习实训基地申请,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依据申报单位的工作环境、提供的见习岗位、见习工作计划(方案)进行认定。

3.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一)实习见习补贴:基地在实习见习人员期满后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报,人力社保局受理并拨付补贴资金。

(二)一次性就业奖励:符合条件的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报,人力社保局受理并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

010-89687136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