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鲁商发〔2024〕3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山东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东营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山东老字号”。经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动员并初审后,推荐上报15家企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档案馆等部门,组成认定评议小组,对15家企业进行了严格评审,最终确定东营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作为第七批“山东老字号”拟推荐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1日至9月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企业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商务局将不予受理。受理异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7日,请于9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东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546-8082159。

附件:第七批“山东老字号”拟推荐企业名单.xls

东营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