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并人社函〔2024〕54号),根据《关于印发〈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并人社发〔2023〕78号)相关精神,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第四条“设立分园应具备的条件”为准。

二、申报材料

(一)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函件;

(二)《太原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

(三)其它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园区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建设发展规划;

2、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

3、地方扶持政策;

4、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及经营情况佐证材料等)。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局务必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我局将组织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联系人:市人社局事业市场科李德芳

联系电话:0351-403039018635170220

附件下载

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doc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