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支持来莞创新创业的“圆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支持来莞创新创业的“圆梦计划”

为深入贯彻“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全方位支持保障来莞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打响“是人才进莞来”引才品牌,现提出以下十条行动措施:

一、“启梦东莞”,感知创新创业机遇

(一)优质实习岗位开放行动。联合全市“高精尖”企业、重点科研院所、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开放提供不少于5000个高质量实习岗位,对在岗的实习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高累计补贴3000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团市委)

(二)“周转”住宿保障行动。对来莞求职、实习、创业的非莞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7天免费住宿,进展明确者(如进入复试/终面,形成创业计划书)可凭证明申请延长至15天。(责任单位:团市委)

(三)免费创业培训行动。支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围绕不同业态、不同阶段创业者的核心需求,开发精品课程,实施精准培训。对于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创业者,每人可免费享受1次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特色创业实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筑梦东莞”,安心扎根无忧成长

(四)孵化空间“三年优惠”行动。打造“零成本创业社区”品牌孵化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或团队给予分档免租优惠:人数小于5人的团队,首年给予工位“卡座”免费使用权或不超过50平方米免租补贴,第二年享受市场租金5折优惠,第三年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5到20人的企业,首年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享受市场租金5折优惠,第三年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20人以上的企业,首年给予不超过500平方米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享受市场租金5折优惠,第三年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东实集团,滨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安居住房“三年优惠”行动。打造质量上乘、配套完善、服务优良的“创业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一站式品质住宿、就业创业指导、政策信息推送、培训交流等优质服务,对入住市属租赁住房且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初创企业人才,给予首年免租补贴,第二年享受市场租金5折优惠,第三年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东实集团)

(六)创业资助和融资支持行动。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莞创办初创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以赛代评”投资行动。将获国家级或大湾区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落地东莞的创业项目,纳入东莞市高质量发展基金储备项目库,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创投支持;对获前三等次且来莞创业的团队,按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投控集团)

三、“融梦东莞”,共创开放包容生态

(八)台港澳青年创业支持行动。对来莞创业的台港澳青年,在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的基础上,每人可额外再获得1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产业资源对接行动。依托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孵化基地、零工市场等服务载体,开展创业资源需求和供给信息摸底,加强信息、场地、政策、融资、培训、导师、人力资源等资源对接。面向科技型初创企业,定期举办产业链供需对接会,发布重点企业应用场景难题,依托制造集群优势打造创新创业开放生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十)创业容错支持行动。对创业受挫人员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及时提供就业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积极引导因创业受挫产生失信信息的信用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对符合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及时予以修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