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门头沟区依法登记注册、信用良好、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北京市内已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二)支持条件

申报贷款应是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数据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并在法定质押登记机构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质权人应为银行或担保机构。贷款类型可为仅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质押贷款,或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的组合质押贷款。

(三)时间要求

申报贷款完成还本付息(即贷款结清)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四)其他条件

1.本支持资金仅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如申报贴息支持的贷款产品中包含其他担保方式或抵质押物,需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清晰划分出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比例及贷款金额。

2.申报企业履行相应社会责任、无较大责任事故或信用信息严重不良记录。

事项描述

对符合条件并在北京市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贷款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助。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的,实际利率按照上浮40%计算。对于区域重点发展的人工智能、超高清数字视听、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文旅等产业企业的发明专利、PCT专利,以及驰名商标的质押融资项目,可提高贷款利息补助比例至60%。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市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补助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电子版请提供原件扫描件,纸质版请提供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经法定质押登记机构登记的有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与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的所有贷款相关合同,如: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占比证明,明确担保物中知识产权占比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就此次申报项目的贷款,由银行出具的贷款相关信息及结清情况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9-08至2025-10-24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申报平台进行申报。企业通过以下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进入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以法人账号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2025年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专项补助申报”项目申报页面(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根据页面要求填写对应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2.申报企业在申报平台上查询初步审核意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初步审核的补正意见,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未在指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一)申报主体通过初步审核并在申报平台收到通知后,按通知具体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见申报平台通知内容)。

(二)纸质申报材料1份,需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装订在左侧,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信封请注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

咨询电话

scjzscqk@bjmtg.gov.cn,010-69869726,010-69869722

特殊说明

(一)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同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本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二)区知识产权局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批复情况,按照不超过本通知所规定上限的原则确定每年资金支持比例和额度。

(三)申报项目评审前,申报主体在“信用中国”等平台处于失信行为惩戒期内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联合惩戒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在拨付支持资金前,如申报主体已经吊销、注销,注册地迁出我区,或因失信被惩戒的,不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