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高校产学合作等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市级)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5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要求,下达我市8家2025年福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经费总计1462.2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731.11万元,市级财政按就高不重复原则配套拨付731.11万元),当年拨付1462.22万元。请接到本通知后,于2025年9月12日前携收据到市科技局办理拨款手续。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