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福建玺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易科技(南平)有限公司符合整体迁移条件,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附件:福建省2025年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9月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福建玺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易科技(南平)有限公司符合整体迁移条件,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附件:福建省2025年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