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5〕4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三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行申报,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初审,市经信局复核,现将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主楼514室

联系电话:0579-82469726

附件:2025年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公示名单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