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按照《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事业单位,2024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和区外调入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中,符合《意见》规定的引才范围并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第五、六类层次的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科研支持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函。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出具推荐公函,并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入选人员及科研支持资金额度。

(三)公示确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拨付科研支持经费。

三、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单位务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胶印装订)邮寄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互动交流→下载中心→各类表格”下载)。

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张利晖 郭昕頔

联系电话:(0471)6946229 (0471)6965638

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张翼飞

联系电话:(0471)6964026

电子邮箱:314078339@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