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制度、推动资源高效配置的决策部署,做好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办发〔2022〕27号)政策衔接,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成效,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新增工业用地供应机制,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强化用地保障和监管,我厅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关于做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月8日至2月22日
联系人:孙双宇 0471-4216737
哈斯珠拉 15034978115
电子邮箱:nmgsyzqy@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