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兰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24〕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兰州市2024年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实施意见》中认定标准的所有企业。

二、实施步骤

申请企业根据《兰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准备总部企业认定相关申报材料并填写总部企业汇总表(详见附件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于2024年6月1日前向所在县区发改局提交申请资料。各县区发改部门根据《申报指南》流程要求,会同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报市级行业对口部门审核同意后,以县区政府正式文件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形成全市本年度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三、相关说明

(一)申请企业所属行业原则上以申请企业所属的统计门类为准。申请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是指申请企业及其在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上一年度纳入我市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总和。

(二)地方财政贡献是指申请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上一年度在本市纳税总额计入我市、区两级地方分成部分。企业可根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等纳税总额1/3左右的比例,进行自我评估地方财政贡献规模,具体数值以税务部门核算的数据为准。

(三)一个企业集团在兰州有多家企业的,企业间属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原则上由级别最高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间业务相对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企业间不进行合并报表,授权管理的企业无交叉重复,原则上可分别进行申报。

附件:1.兰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申报指南

2.兰州市总部企业汇总表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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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兰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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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兰州市总部企业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