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24〕227号),现下达你市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你市要加强预算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
2.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