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政办字〔2024〕14号)和《关于成立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更好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接收举报和投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自治区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四个领域的项目。

二、监督举报受理内容

重点聚焦整治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围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及渠道

(1)投诉举报电话:12345;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nmgfgwzcfgc@163.com;

(3)来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8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督导协调组。

(4)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5)受理投诉举报起止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投诉举报须知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组督导协调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