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巴南区实际,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拟拟集中废止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反馈时间

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8日。

二、反馈途径

(一)点击下方“我要提建议”可在线反馈。

(二)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至:2732671435@qq.com。

(三)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6号巴南区司法局办公室(邮编:400055)。来信请注明“拟废止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王星,电话:023-62418260。

附件:拟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拟废止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字号
1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1〕257号
2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发〔2014〕177号
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5〕167号
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巴南府发〔2018〕14号
5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224号
6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发〔2019〕13号
7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巴南区人民调解案卷审查及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司法发〔2017〕15号
8巴南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巴南水利发〔2019〕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