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为持续推进全区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市级可再生能源建设考核任务,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闵行区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并经8月14日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闵行区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


附件:

    闵行区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加快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整镇制光伏试点,不断增强区域电力保障能力,到2027年完成新增光伏装机规模不少于18万千瓦,全区总规模达到48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能力达到5亿千瓦时以上,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较2024年翻一番。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强化“光伏+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新建园区载体应当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鼓励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建筑屋顶、停车场应装尽装分布式光伏;鼓励莘庄工业区、闵行开发区、紫竹高新区、临港浦江园等产业园区,结合低碳、零碳等示范园区创建,采取“园区管委会+企业”等模式合作共建,统一规划、集中开发推进整园区光伏建设;鼓励企业结合绿色工厂、零碳工厂等示范试点创建,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到2027年,力争全区重点产业园区光伏可利用资源应建尽建,园区光伏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经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闵行开发区、紫竹高新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

(二)强化“光伏+公共建筑”建设。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商业综合体改造、绿色商场等示范创建,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大力发展天合光能上海国际总部项目等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结合绿色建筑工作,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重点区域开发,推动建设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材联〔2022〕679号)规定,加强对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的监督管理,鼓励新建建筑在落实市级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安装比例。(区建管委、区规资局、区房管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强化“光伏+交通”建设。推进交通场站、交通枢纽、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因地制宜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鼓励新建交通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分布式光伏,实现宜装尽装。(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四)强化“光伏+公共机构”建设。推进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文体场馆等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市级相关要求同步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到2027年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可利用资源光伏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机管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五)强化“光伏+住宅”建设。依托美丽家园、旧住房改造等工作,重点结合“平改坡”“坡改坡”“拆除重建”等工程,在条件成熟且业主意愿高的小区住宅屋顶有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别墅、低密度住宅等小区开发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小区电动自行车棚等停车棚改造,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新建住宅按《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发改规范〔2023〕15号)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六)强化“光伏+农业”建设。结合“千家万户沐光行动”,鼓励镇、村利用村集体公服设施、集体物业和村民房屋建设分布式光伏。结合大治河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建设等工作,探索利用乡村道路、农田机耕道建设光伏廊道,助力“点亮村道”补齐短板,融入乡村总体风貌,提升村民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资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

(七)强化“整街镇光伏试点”建设。推进重点街镇应用示范,依托马桥镇、莘庄镇国家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经验,持续深化“光伏+”综合场景应用;深度发掘吴泾战略留白区等资源潜力,释放开发空间;推动吴泾等整区域光伏开发,形成光伏资源开发规模效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资局,相关街镇)

(八)强化“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在莘庄工业区、大零号湾地区、浦江地区等用电负荷大、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在虹桥、莘庄、七宝等商务园区、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实施举措

(一)优选开发模式。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推进、分区实施、宜装尽装”原则,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鼓励区城投公司等国资企业与行业领先、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合作方式,探索开发、运营模式创新,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参与资源开发。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对战略留白区资源,国资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平衡好项目风貌、质量、安全和建设成本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区级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支持,推动分布式光伏新应用场景、新投资建设模式创新。

(二)优化并网服务。电网企业要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进一步加大配网投资力度,加强电网设施建设,确保大规模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有效消纳,做到“应接尽接”。同时,电网企业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差异化接入电网工作制度,合理优化或者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可开放容量、技术标准规范等信息,提升接入服务水平。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意向书、项目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发电地址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新增受理条件,增加企业负担。

(三)强化安全监管。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加强督促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按照“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原则落实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防台防汛等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同时注重统筹好城市风貌。电网企业要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后电网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输配电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维护,及时排除电网安全隐患。分布式光伏项目不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开展备案、设计、施工、运维的,或存在虚假备案、合同欺诈、无资质承建、超构筑物承载力建设、违规融资集资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保障措施

区发改委作为全区光伏建设总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市级光伏建设考核任务,梳理全区光伏可利用资源,分解下达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光伏建设年度任务,确保全区光伏建设按计划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聚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区级下达目标,编制年度分布式光伏建设计划,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