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
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人社字〔2025〕8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商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两业融合发展机制
(一)争创两业融合试点。支持制造业基础好、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完善、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市,积极申报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同步开展省级融合发展试点,鼓励各市结合产业特色编制实施方案,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协同互促、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具备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纳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体系。引导各类工业园区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合作,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工业园区,配套增设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站,设立人力资源服务公共平台,延伸人力资源服务触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深度协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协同培育“专精特新”服务机构。落实《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6号),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精特新”孵化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申请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政策协同与工作联动,在培育及认定过程中,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可重点推荐本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强化制造业企业用工保障
(四)构建产业链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坚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制造业产业链协调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链部署服务链,联合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行业组织、重点工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覆盖产业链全环节的人力资源配置垂类服务。围绕制造业企业分布集中的重点产业链,采取政府指导、平台承办、双向互动的形式,常态化组织产业链供需见面、路演推介、座谈沙龙等系列活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链发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
(五)建立人力资源调剂共享平台。发挥市场化服务与公共就业服务协同作用,探索规上企业用工监测和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各市建设制造业人力资源协同调度平台,出台用工需求和就业需求“两张清单”,形成“清单归集—精准服务—动态清零”闭环服务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破解季节性、结构性缺工难题。(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深化区域人力资源协作对接。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强化与京津冀人力资源领域战略合作,推动政策互通互联。深化省内人力资源区域协作,发挥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需求共享、活动联办、资源整合的工作模式,轮值举办形式多样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供需对接会,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
三、完善制造业人才引育支撑
(七)强化高端人才精准匹配。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制造业“揭榜挂帅”项目,聚焦标志性产业链高端紧缺人才需求,支持各市搭建全球化猎聘网络,加强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建立并共享动态更新的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导向目录,集成人才画像、技能图谱、薪酬对标等核心指标,提升高端人才精准匹配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推行定制化引才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一企一策”高端人才引入专项方案,结合企业技术路线图与产能扩张计划,定制人才寻访、薪酬设计、跨境协同一体化服务。对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探索实施“人才陪跑”计划,提升人才留存管理效能。(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构建产教融合型培训体系
(九)夯实产教融合根基。鼓励制造业链主企业联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耦合,通过校企协同育人、科研项目共建等,建立制造业人才对接协作模式,提供定制化人才需求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共建技能培养载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制造业企业共建跨企业培训中心,开发“订单式”培训项目,推动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围绕我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用工需求,编制更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精准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一)拓宽制造业人才培养方式。推动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通过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教育、定制化培训、职业规划、绩效管理等服务,满足不同行业制造业企业的需求。(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
五、推动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赋能
(十二)发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对接全省制造业发展战略,聚焦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与柔性生产组织变革需求,提供定制化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薪酬绩效设计、组织文化建设等高端服务,助力制造业企业特别是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战略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
(十三)培育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大中型制造业企业以独资、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股权合作、合资运营等多元资本参与模式,以入股、融资合作等形式共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先进制造业实际发展需求,完善覆盖制造业产业链全链条专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四)助力中小制造业企业转型。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制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点面向中小型制造业企业,提供智能化转型集成服务,开展集成式培训、订单式问诊,结合“人力资源+AI”应用,开发轻量化智能匹配系统,促进资源共享与效能提升,助力制造业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工作体系。(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
六、提升人力资源国际服务能力
(十五)布局海外服务网络。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联合青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推广“外输内引+专精配置+项目陪跑”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跨境人力资源配置能力。(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联)
(十六)组建出海服务联合体。充分发挥“山东省人力资源国际服务事项清单”作用,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为重点,面向日韩、东南亚以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建设出海服务联合体,提供属地国全流程政策合规指引,开展精益化用工管理、国际化技能人才储备库搭建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国际经贸合作与人才流动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联)
七、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十七)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属地分级监管、部门地方联动、社会各方共治、市场主体规范管理的科学高效监管体制,推动制造业企业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纠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八)推广融合创新场景。创建融合示范样本,深入挖掘和宣传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应用场景、创新模式和品牌活动,适时遴选典型案例,总结推介融合亮点。发挥各级工商联、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经验交流与供需对接,营造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流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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