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469号)的规定,现就你校申请新建和调整部门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复函如下。

一、你校申请的新建28号学生公寓,符合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的一类4人间学生公寓类别,同意收费标准暂按1200元/生·学年收取,执行时间按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你校申请调整2号、3号、5号(原昆院综合楼)学生公寓由原6人间调整为4人间,符合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的二类4人间学生公寓类别,同意收费标准暂按1000元/生·学年收取,执行时间按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学生公寓住宿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以上政策执行时间起新招录的学生执行新收费政策,此前已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