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梧州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梧州市推动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 | 市文广体旅局 | 2025年8月 |
2 | 梧州市建成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5年8月 |
3 | 梧州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5年10月 |
4 | 梧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 市医保局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