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质量,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现就拟废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6〕131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单位书面(传真)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加盖公章,个人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或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线反馈。
联系人:王怀庆
联系电话:023-85282083
传真:023-85282091
信件快递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渝路388号,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 王怀庆(收)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