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文件要求,经项目申报、归口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等程序,市科技局确定了2025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陈明伟028-38168882
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市科技局,邮编:620010。
附件:眉山市2025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