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06827898@163.com。
2.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意见征集栏目在线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附件:1.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
求意见稿)
2.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
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1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涉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北公〔2023〕237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2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起草了《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废止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对《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涉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北公〔2023〕237号)文件进行废止,废止理由:上级部门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件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