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有关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评估专家小组综合评估,确定余姚市2025年第三季度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问题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三、受理机构和受理电话

受理机构:余姚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九楼

电话:89553603

四、余姚市2025年第三季度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医药机构名称地址
1余姚市康速达大药房有限公司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1号
2余姚万正大药房余姚市黄家埠镇中河路180号

 

余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