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22号)、《余姚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余人社〔2024〕26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1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下列单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余姚市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联系电话:89554767。
附件:
2025年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拟发放清单(第一批).xlsx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