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资阳市无人机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资民审〔2025〕22号

 

姚鑫等发起人:

你们申请成立登记“资阳市无人机协会”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协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资阳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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