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市监函〔2025〕64号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
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精神,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5〕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本次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13日。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申报单位的相关纸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zs5835868@163.com。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请于2025年10月13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具体申报网址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后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李志祺、胡佳钎,联系电话:0774-5835868。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5〕41号)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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