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经科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省经信厅将于11月底前公告一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壮大充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基础,结合《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集中组织开展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应符合“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按标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方法及流程
(一)申报方法。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等相关要求见附件,申请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栏目中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二)申报流程。企业通过培育平台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0月24日。企业在培育平台申报后,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实地抽查,初审符合评价标准的中小企业,县市区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于10月24日前推荐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进行复核,公示后,报省经信厅备案,由省经信厅统一公告。
(三)申报注意事项。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拟申报2026年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须先申报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会同科技部门广泛发动本地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不断壮大充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基础。
(二)加强培育扶持。各县市区要不断完善优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精准服务。各县市区要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对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要求,不断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梯次成长。
四、联系咨询
企业在申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答疑等,请联系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
枝江市:4271568
宜都市:4836090
当阳市:3902209
夷陵区:7106208
宜昌高新区:6948807
猇亭区:6510539
伍家区:6557563
西陵区:6920882
点军区:6699629
秭归县:2887176
长阳县:5322346
远安县:3820590
兴山县:2583325
五峰县:5821261
市经信局:6237721
附件1:备案名单推荐表.docx
附件2: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