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来访、来电形式实名反馈具体情况。举报电话:0574-89554767。
附件:2025年度余姚市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二批).xlsx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来访、来电形式实名反馈具体情况。举报电话:0574-89554767。
附件:2025年度余姚市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二批).xlsx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