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使用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药监办〔2025〕4号)要求,我局完成74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和判定,本次监督抽检中检出6批次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针对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我局已按有关规定,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不合格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化妆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