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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地理标志驿站建设后补助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审查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现将地理标志驿站后补助申报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阳江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2-3366991。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地理标志驿站后补助申报审核结果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地理标志驿站后补助申报审核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