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工作安排和有关协议约定,省级服务平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对我市参与江西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申请人提交的补贴申领材料进行了相关校验,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了初核。现将第三十八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吉安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1日。
附件:第三十八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名单
第三十八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名单
|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金额 | 开户行 | 旧电动车电池类型 | 新电动车登记证号牌号码 | 新购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 | 旧电动车登记证识别代码(车架号) |
| 1 | 刘** | 500 | 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江西吉安支行 | 铅酸 | 赣DG50486 | 铅酸 | 787121******822 |
| 2 | 龙** | 500 | 中国工商银行吉州支行 | 铅酸 | 赣DA93900 | 铅酸 | 102160K0002675 |
吉安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