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

关于继续执行《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烟教发〔2025〕45号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继续规范和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经研究,《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烟教发〔2023〕2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8年9月4日,登记号为YTCR-2025-0050002。

烟台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