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玉树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涉税线索,依法对囊谦县诺雍加油站偷税案件立案并查处。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个人收款码、现金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7.8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玉树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该加油站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合计34.20万元。目前,该加油站已全部缴清上述款项。
玉树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税收监管,织密税收监管网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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