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应急发〔2025〕1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齐政办发〔2025〕1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8月1日前,对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和以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按照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废止的文件1件,即《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的通知》(齐应急规〔2021〕1号),其它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予以公布。

附件: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