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40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机构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报送至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综合服务厅16号、17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纸质件、电子版各一份)。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40号)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刘碧燕 联系方式:215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