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

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项整改问题:循化县污水处理场设计日处理能力1万吨,2023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该厂雨季和灌溉丰水期日处理量约1.4万吨,长期超负荷运行,厂区污水四溢,厂内地下水管道、电缆井均被污泥淤塞。循化县第一垃圾填埋场距黄河干流仅270米,目前已封场。根据该场2023年9月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报告,填埋库区周边和下游地下水耗氧量、氨氮浓度最高分别超地下水三类标准3倍、12.2倍,存在环境风险。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循化县第二垃圾填埋场需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渗滤液和生活污水,但截至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站仍未建成。

整改实施主体

海东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海东市建成投运循化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循化县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建成投运循化县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40吨/日

整改措施及成效

各市州督促所辖县(区)政府将城区和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和自行检测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运行管理,完善日常检查维护制度,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定期检查维护设施,保证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设施正常运行。全市6县区政府将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自行检测费用纳入2025年本级财政预算,累计落实专项经费1206万元,实现财政保障县乡全覆盖。加强运行管理力度,完善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定期检查维护设施,保证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时间

2025年8月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