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内江市中区凤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划拨供地方案》(内市自然资规〔2025〕206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内江市中区凤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划拨供地方案。
二、同意将位于内江经开区安和街东侧、汉宁路南侧规划净用地面积6852.74平方米(约10.28亩)用地划拨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作为内江市中区凤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划拨价款按50万元/亩计收,共计513.9555万元。
三、请你局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落实该方案。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