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保护若干措施》(西市办函〔2025〕11号),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发展,打造一批具备专利产业化优势的科技企业,为实现西安市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奠基赋能。根据《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西安市专利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申报主体向所在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申报范围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企业为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科技企业,起算时间为注册成立时间至2025年9月29日。
2.主营产品的核心专利技术为引进高校、科研机构或自研专利技术,且以某件或几件发明专利或技术构成为宜,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3.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
4.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5.专利具有良好的二次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6.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列入清算、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项目任务
(一)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完成《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贯标或年度监审。
(二)强化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以技术、产品开发为目标,以专利数据为基础,通过与产业、市场、政策等信息的关联分析,识别技术趋势和行业空白,辅助制定技术路径和研发方向,形成企业专利信息分析综合报告。
(三)推动专利成果转化运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专利技术成果价值挖掘,扩大产业化规模,项目期内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四)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开展企业主营产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加强企业商标布局,专利产品年均销售增幅达到20%以上、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范格式编写项目《2025年西安市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自愿向所在辖区知识产区管理部门申报。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5份,A4普通白纸胶装成册。申报资料电子件要求(WORD版和PDF盖章版),文件名为“单位全称+2025年西安市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开发区分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推荐(盖章)、汇总后将2025年西安市专利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于10月17日17:00前统一报送市局。
(三)组织评审。市局组织对申报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四)立项审批。市局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名单,项目申报立项结果在市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实施。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并按合同约束内容组织实施。
(六)项目验收。市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验收组,实施项目验收,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出具验收结论意见。
六、资助方式
立项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8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承担市级项目。
(二)严格审核推荐程序。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开发区分局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严格审查,对材料存在缺项、漏项,与原件不一致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说明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可在市局官网(scjg.xa.gov.cn)下载。申报材料由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申报机构或企业单独报送材料,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西安市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书.docx
2.2025年西安市专利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3.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姜宏宝联系电话:86788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