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根据《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各界征集2026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均可提出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限于下列范围: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

(二)生态文明建设;

(三)历史文化保护;

(四)基层治理。

三、有关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填写《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写明立法项目名称,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措施。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文本草稿。

立法建议项目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可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hldrd.gov.cn/)下载。

收件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5号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请注明“立法建议项目”)

邮编:125000

联系人:刘丽雅

联系电话(传真):0429-3110601

邮箱:hldrdfzw@163.com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