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营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讨论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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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东营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东营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