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工业经济稳健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奋力冲刺全年经济总量2000亿元目标任务,我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政策措施为阶段性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四季度,为更快地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及早受益,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请于10月22日18: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科。

联系人:李彦妮(0825-2226706)

电子邮箱:401182435@qq.com

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中心3号楼3823办公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省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访企业、解难题、优生态”服务企业工作主题,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效,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抢抓生产销售旺季,加快增产扩产、爬坡满产,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2025年前三季度产值正增长、全年生产规模增长10%—20%、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激励。指导企业合理规划四季度排产生产,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2025年前三季度产值负增长、2025年全年产值增速扭负为正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新升规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激励。加大对新升规企业帮扶力度、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对2024年升规入库且2025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奖励。本款与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奖励可同时享受。(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稳定生产规模激励。“一对一”精准服务重点工业企业拓市场、稳生产,对2024年生产规模超20亿元、且2025年产值增量超2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奖励,对2024年生产规模首次突破10亿元且2025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奖励。本款与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企业深化配套激励。对2025年四季度,工业企业举办的符合条件的产业配套对接活动支出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工业企业开展的符合条件的配套能力提升支出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工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采购生产性服务支出给予不超过采购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工业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激励。对2025年四季度实现新开工入库且当季完成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所需奖补资金从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统筹安排,同一奖补事项就高不重复享受现行市级其他奖励政策财政资金支持。